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民终5311号
周剑锋、常州安协特种标准件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周协、祁琴娣、朱留海与被上诉人谈晓瑜、原审被告周剑锋、常州安协特种标准件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4民终53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五庭
承办法官:黄磊 法官助理:储心怡 电话:0519-8557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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