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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胡浩平、华琴玉: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管建全、王志平与被上诉人胡浩平、华琴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民终5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