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92民初2774号
刘凌嘉:
本院受理原告张悦与被告刘凌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92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陈晨
联系电话:0519-69801576
邮 编:213000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中吴大道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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