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92民再1号
常州市新懒人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源拓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市博援法律服务所、黄忠秋、第三人常州市新懒人电器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92民再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常州市源拓电器有限公司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王驰 联系电话:0519-698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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