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在常州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司法改革与现代化研究所共同承办。本次会议分为换届选举、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与单元交流、闭幕式等四项环节,来自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近200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 第一阶段为“换届选举”,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英姿主持。研究会会长李浩教授报告上届理事会工作,研究会秘书长陈爱武教授报告换届工作筹备情况,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沈定成宣读候选人人选批复文件,通过研究会章程修订案、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经投票选举,刘敏当选江苏省法学会民诉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马丁等15名同志当选副会长,陈爱武当选秘书长,于立峰等65名同志当选常务理事,丁广等218名同志当选理事。随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宁宣读关于成立研究会功能性党支部的批复。
研究会新当选会长刘敏发表讲话,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开展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坚持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相结合,充分发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和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阶段为“年会开幕式”,由刘敏会长主持。常州市天宁区区委书记许小波致欢迎辞,并介绍了天宁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致辞,表示研究会对民诉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常州将吸取会议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力量。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对研究会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表示中国式现代化要求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民诉法学研究要为司法改革和司法现代化提供支撑,接着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并对青年法学者提出殷切希望。
第三阶段为“主旨演讲与单元交流”,围绕司法改革与司法现代化,聚焦“民事执行救济与检察监督研究”“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涉外民事诉讼研究”“少年家事司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等三大主题,由专家、学者作主题报告并进行评议。
第四阶段为“闭幕式”,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俊主持,由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爱武宣布获奖论文名单,最后,由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丁进行会议总结,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圆满闭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