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院查清事实,为我们公司化解多年心结。感谢知产庭,感谢中院!”8月25日,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专程前往市中院,将一面“护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锦旗送到了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高淑琴等人手中,对常州中院及案件合议庭成员在某商标权纠纷案件中的审判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常柴”等多个中国驰名商标,其生产的常柴牌单缸柴油机为中国名牌产品。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被告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柴油机产品、产品外包装箱等突出使用“常柴集团”,在企业名称和字号上使用“常柴集团”,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案件受理后,由于原、被告有较深的历史渊源,案件事实复杂,且两家企业都是常州知名企业,裁判结果关乎企业发展,承办法官杨成认真查阅卷宗,各方详尽调查,并与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终于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裁判文书注意释法说理,原、被告均对裁判结果表示信服,一桩多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无独有偶,市中院近日还获得了广东好太太公司寄来的一面锦旗和感谢信,对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助力营商环境给予了最好的肯定。
广东好太太公司作为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在智能家居等领域积攒了“中国品牌价值500强”、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市中院立足审判,在其作为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等案件中有力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彰显了法院保护创新的力度和决心。
两面锦旗,传递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感激之情,也是对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的直接体现,更是对常州中院深入践行 “532”发展战略的有力鞭策。下一步,常州中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以充分决心持续优化执法司法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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