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榜样为鉴,知差距敢担当
审监庭 陈燕红
英模是时代的丰碑,民族的脊梁,队伍的象征,弘扬英模精神是社会的共识、人民的心声、时代的呼唤。学人民法院英模精神,汲取前进与奋斗的力量,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捍卫司法公正、传播法律力量。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他从北大毕业后,为心中理想信念投身于基层法治工作。基层琐碎的事务、与律师相比差距明显的收入等也曾让他陷入茫然。然而,将审理的每一件案子都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这些经历让他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也让他找到了工作的目标和意义,这种自我价值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邹碧华心中的长明灯,也成为他行动的光源。
燃灯者,用内心温度,温暖他人。邹碧华的心灵灯火是怎样照亮了他人?
保持同理心,以情处事。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一次演讲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在审查案件或与当事人、他人相处也需要秉持同理心。耐心聆听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请求,保证当事人权利的正常行使,尊重当事人的心情与隐私,尊重每一个案件,每个再审申请请求背后都体现当事人的坚持与不解,在职务范围内为当事人释明,以公正说理平息当事人之间的愤慨,才能达到双方对判决的真正认同,才能提高自我满足感,才能保持自己的职业价值感与认同感,保持内心对职业的热情与激情。邹碧华曾说“生命中最为可怕的,是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的流逝。最怕理想被现实的琐事所蹉跎,更需要我们将理想缩小化,缩小到每一件案子,每一个交往中,方能感受到自己每一步都在往理想前进。为事业注入理想,就会产生持久而强大的热情,会对未来、对他人产生影响力。”
保持终身学习,以理服人。业务知识与法律素养是法官判断的基本工具,现实是不断变化,知识储备也必须与时俱进。在审监庭,学习更加无法停下。进入再审审查的案子不区分类别,有刑事也有民事,有民间借贷、建筑工程相关纠纷,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等,每个案子都有不同事实,都必须不断学习,查找资料,了解相关规定。以之前一个券商纠纷为例,设计强制平仓不能导致损失的责任分配,需要仔细了解投资相关知识,什么是平仓线、什么是预警线,以及相关的行业规定及法律知识。除了法律知识,也需要学习处事技巧、博弈知识。如何快速准确的找到争议焦点,如何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博弈,如何与合议庭其他成员观点博弈,如何简洁明了地进行事实认定与判决。法院的判决不仅要说服当事人,更重要的是说服社会,起到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作用。所有的判决都必须让普通人可以清晰了解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法律的公信力体现在每一份公示的判决上,要通过说理让当事人、大众相信法律、尊重法律。
燃灯者,是冲破困境的先行者。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能义无反顾?他敢于担当,因为他对改革充满信心,不怕遭受挫折。他敢于担当,因为他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睿智,这是他能够“一点一点往前拱着改革的底气”。他敢于担当,还因为他有着“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如今我们有了如此好的法治氛围,更需要一步步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以情以理传播法治的力量,播撒、浇灌法治的种子,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燃灯者”越多,我们的事业就越兴旺发达,我们的社会就越温暖如春,我们的国家就越充满光明。作“燃灯者”,就要点亮理想之光,彰显信仰力量,始终忠诚党、忠诚人民,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就要发扬奉献精神,为社会传递温暖,欢乐百姓的欢乐、忧虑百姓的忧虑,像善待亲人一样善待百姓;就要敢于担当、勤勉敬业,树立问题意识,弘扬改革精神,勇于直面和解决困难矛盾,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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