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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法定代表人当不得
发布日期:2022-07-06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亲戚、朋友提出只需提供下身份信息,用于办理公司工商登记,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承诺不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现实中确实如此吗?









“那些商事法官想让你知道的事”





专栏第四期





由新北法院





民二庭员额法官钱锦





告诉你





坑在哪儿





为什么不能随便担任法定代表人。





挂名法定代表人当不得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特征是:





1.由法人的章程所确定的自然人。





2.有权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





3.是法人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都是法人的民事活动,其后果由法人承受。





现实中出现一种“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即该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并不担任与履行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的任何职务与职权,甚至不是公司普通员工,与公司设立与运行没有任何实质的关系,仅仅因为与公司实际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充当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将其称之为“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





“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管理,但由于工商登记仅做程序性审查,不做实质性审查,只要公司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工商管理部门就会向公司颁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一经登记即具有了法律所赋予的对外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身份,不得以其并非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由对抗外部第三人。









一、民事、行政风险





公司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经常面对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甚至是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如果公司有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二、刑事风险





公司出现偷税漏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常见的罪名有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税务管理类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等。









三、被执行的风险





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例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法定代表人将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限制:





1.不得再设立公司、不得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





2.不能申请贷款、申请信用卡等信贷行为;





3.不能有高消费行为,如出入星级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不能购买高额保险、理财产品;





4.不能购买不动产,车辆等;





5.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6.出行受影响,不能坐飞机、坐高铁,不能旅游、度假,等等。









 四、影响自创公司等其他风险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