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凌楠同志2011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溧阳法院杨庄法庭、立案庭、少年庭、武进法院高新区法庭、劳动巡回法庭、速裁庭、民一庭工作,现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挂职锻炼。近年来,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她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发挥表率作用。
一、政治从严,着力提升职业素养
她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她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每一次岗位调整都激发了其自身如饥似渴学习的动力,也在学习中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职业修养。
二、工作从勤,全面锻炼业务能力
一是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多年来,她始终怀着对司法审判事业的热爱,克服家庭负担与审判任务双重繁重的压力,默默耕耘、任劳任怨。她是第一批入额的青年法官,作为审判长、承办人她共审理了近2000件民事案件,办案质量、审判效率等指标均位居全庭前列。2018年8月份她至常州中院执行裁判庭挂职锻炼回来后,在劳动巡回法庭四个半月共结案150件。2019年被评为办案能手,2020年在当年办案竞赛中受到专项记功,2021年在“劳动竞赛”暨“为民办实事”推进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通报表扬。2021年7月份她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挂职锻炼,在从未审理过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下,她坚持边干边学,在办案中学习知识产权民事法律法规和二审、再审民事审判技巧,迅速上手知识产权案件。挂职期间她协助承办法官审结全省首例涉及外卖平台“二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撰写的案例也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产视野”上刊登。她在半年内共审结案件74件,在民事、行政审判部门挂职锻炼人员中辅助办案结案数排名前列。
二是提升综合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办案方式。在办案方面,她打好“调”和“判”组合拳,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在“庭前、庭审、庭后”三大工作环节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评析、释疑”工作,形成了庭前以情调解、庭审以法调解、庭后以理调解、判后以利调解的模式,积极探索办案方式,并结合具体案件加以灵活运用。譬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采用“解决问题分析法”“利益权衡法”,即结合被告的履行能力,兼顾原有关系的维系,帮当事人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这样既平衡了各方利益,也提高全庭的结案率、降低上诉率、发改率及信访发生率。
三是定分止争,妥善化解矛盾。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用亲和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认同。真诚对待每一个群众,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对于承办案件,不论难易,不论标的大小,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保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在庭前阅卷、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等各个审判环节精益求精、严格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模糊点。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是她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面对各类矛盾激化的案件,她总是迎难而上,毫不退缩,用无限的真诚和极大的耐心化解矛盾纠纷。不仅解开“法结”,还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向社会传递司法温情。她所调解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大部分案件调解后自动履行,其中2019年全年共结案286件,调撤率56%。2020年全年共结案317件,调撤率50%。2021年1月份至6月份结案150件,调撤率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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