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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芦小网、芦炜、江苏金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爱琴与被上诉人芦小网、芦炜、江苏金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时坚 电话:0519-85579363
邮寄样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民五庭 邮编:2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