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2022)苏0492民初2779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5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92民初2779号    

夏鹤:

本院受理原告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被告夏鹤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维修费45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费雯             联系电话:0519-6980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