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民终4716号
钱琦:
本院受理上诉人许英、钱瑞豪与被上诉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琦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案件承办人:耿华东
联系电话:0519-8557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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