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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7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王广昌、常州帅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一宽与被上诉人沈吉兵,原审被告王广昌、常州帅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地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视为放弃自身诉讼权利。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