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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朱建洋: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常州市奥宝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常州宜珈电器有限公司、第三人常州开拓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民终1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