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92民初756号
常州犸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犸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92民初75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常州犸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巴克队长》《皮医生》《呱唧》《海底小纵队标识》作品著作权的商品;二、被告常州犸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6000元;三、驳回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924元,由被告常州犸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12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谢君佩 联系电话:0519-698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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