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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蒋建平、蒋超:
本院受理原告周良金与被告蒋建平、蒋超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412民初1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前黄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周运,电话:0519-86513626,邮编2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