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刘爱凤: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吴海平与被上诉人汪爱萍、原审被告刘爱凤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民终2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