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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412民初3949号案件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412民初3949号

常州市硕翔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庆玲诉被告常州市硕翔汽车附件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2022苏0412民初39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前黄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前黄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周运,电话:0519-86513626,邮编2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