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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民再8号
李剑、谢芸:
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纪伟建与原审被告李剑、谢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民再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