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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4民终371号公告送达诉讼材料
发布日期:2022-05-12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告

2022)苏04民终371号

王辉辉: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沂与被上诉人王辉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1)本案由审判员黄磊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翟翔(承办人)、审判员龙海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书记员顾莉担任法庭记录。

2)如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申请回避的,请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回避申请书,申请书请明确回避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

3)请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围绕本案的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及观点。

3)在书面审理过程中,如存在需要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将另行公告送达传票通知。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五庭

承办法官:翟翔    电话:0519-8557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