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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王以兵、钟楼区邹区休纹服装店: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子宇与被上诉人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王以兵、钟楼区邹区休纹服装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民终124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黄磊 电话:0519-85579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