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悉爵服装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栋旭与被上诉人常州悉爵服装商贸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二审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