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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4民终172号 薛国林、黄吉平: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小平与被上诉人冯建康、张航军、顾文英、薛国林、黄吉平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 你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二审举证期限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举证期 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日内。 二O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