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江苏华光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邵文元、李文因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华光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二审传票(询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四法庭。
(2) 询问时间:2022年3月29日上午9:15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银芬 电话:0519-8557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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