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6420号
朱锦荣、叶荣建、冯小英、冯菊芳:
本院受理上诉人郭文慧与被上诉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锦荣、叶荣建、冯小英、冯菊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6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徐志娟 0519-8557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