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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国芬、方瑾芬、陈鹏旭文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告

 

方国芬、方瑾芬、陈鹏旭: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黄大双与被上诉人陆江平、方国芬、方瑾芬、陈鹏旭、原审被告上海量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55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年一月十二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