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发布第五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市中院一案例入选。
气忿则不平,色厉则取怨。
——薛瑄(明)《读书录》
案例内容
公交车上辱骂司机被劝
纠缠他人受伤责任自负
裁判事项:方某因公交乘车点变更,上车后对司机进行指责,二人产生口角。乘客范某规劝方某勿与司机争吵影响安全驾驶,方某非但不听,还谩骂范某。范某报警后下车,方某也跟随下车并继续纠缠范某,在拉扯过程中方某自己倒地受伤。方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范某赔偿医疗费。法院认为,方某恣意妨碍公交司机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有违社会公德,范某理性劝阻,行为正当,应予肯定,遂依法判决驳回方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价值:“气忿则不平,色厉则取怨。”古人云,心平气和,五体安宁。这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个人修养的生动阐释,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虽然站台变更带来不便,但恣意发泄怨气不仅于事无补,甚至还威胁公共安全,纠缠不休的结果是为自己的冲动“买单”。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若能理性处理,就能避免矛盾的升级和悲剧的发生。本案判决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告诫人们勿意气戾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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