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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丁飞等同志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2022-06-2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22年6月29日上午,常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中院、常州经开区法院27人的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向新任命人员一一颁发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出席会议并作提名讲话。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飞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立春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佳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蒋小英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星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曾璜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郑仪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周琪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驰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王炯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高立群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唐凯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夏慧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葛峰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高妍彦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黄冬梅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横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连求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琪、陈陶麟、朱正生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汪杏芬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洪成、潘国华、强亚凤、谈小敏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玖霖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谢国富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