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
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专员办,稽查总队: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厅字[2021]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向市场传递零容忍明确信号,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为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执法司法水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选编了“马某田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案”等5件证券犯罪典型案例,现印发给你们,供办案时参考借鉴。
各级执法司法部门要坚决落实《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通过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为建设良好资本市场生态提供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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