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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新北法院:有纠纷,诉前调!省时省力效果好
发布日期:2022-06-0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22年是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迎检之年,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和保障,法院是重要的社会治理机关,承担着必不可少的重要责任。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将推出区域社会治理看高星星系列报告,讲述该院在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展现的司法担当、贡献的司法智慧。



源头治理化纠纷

诉前调解惠民生



为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少当事人诉累,新北法院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强根基,扩大诉前调解效果



一队伍建设规范化



联合司法局推行书记员转岗人民调解员制度,增聘续聘业务能力突出的驻院人民调解员12名,包括4名退休法官、2名转岗书记员。加强调解员专业化培训,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专业能力。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人民调解员考核方案,明确奖罚标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一案一补”予以奖励,让人民调解工作成为留住心、留住人的一份事业。





二调解流程高效化



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对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于进入人民调解室的诉前调解案件,原则上限期30 天内结案,超过规定期限未结案的案件及时流出。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详细记载争议焦点、调解不成的原因等,供后道审判部门的法官参考,提升案件处理效率。充分应用江苏微解纷平台,大力开展线上音视频调解,实现诉讼调解“网上见”。2019年以来,通过驻院人民调解力量诉前化解纠纷978件、1368件、2274件,解纷数量逐年上升,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压降至30天,化解速度大大提高。



三业务指导专业化



选派法官轮流坐班,指导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达成调解协议后,立即转立案,由法官当场进行司法确认审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民间借贷案件由专业审判团队进行司法确认审查,有效防止虚假诉讼。为增强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化解能力,知产法官每周固定坐班指导,诉前化解批量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成效获省高院通报表扬,获评全市第十三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三等奖,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挖潜力,力促纠纷一次化解



一加强全流程调解



把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各个环节,诉前引导当事人综合评估诉讼风险、诉讼周期,尽量选择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对已立案的案件,利用送达、提交答辩状、庭前、庭审时、庭外等一切时机,开展调解工作,最大限度促进案件和谐化解,提高案件调撤率。2019年以来,办理的民商事案件经调解结案的有7208件,撤诉的有5991件,调撤率50.1%。



二发挥裁判示范效应



发挥司法裁判引领社会价值判断的“风向标”作用,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培育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针对系列案件,选取具有共通事实和法律争点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用示范判决确定规则、指导调解,化解同类纠纷。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分析矛盾纠纷成因,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沟通对接、司法建议、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反映,督促相关部门主动解决制度缺失、管理缺位等问题,助力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





三深耕“访源治理”

实践中发现,万人起诉率较高的镇(街道)信访案件发案率也较高。信访案件高发往往是矛盾纠纷解决不及时、不到位、不便捷等原因造成的。新北法院在自身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的基础上,引导属地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矛盾由小拖大,从源头遏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参与 “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出台《关于规范涉诉信访流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十到位”信访化解体系,妥善化解复杂疑难积案,实质性化解信访案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