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松懈,网上庭审不停歇。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消费者与某洗涤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常州电视台等媒体对此次庭审进行了采访报道,承办法官围绕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
基本案情
解某系某洗涤公司老客户。2019年1月,解某在美国购买了品牌为“GI0RGI0-ARMANI”衣服1件,价格3170.03美金,计人民币21492.8元。2020年12月28日,解某将该衣服送至该洗涤公司处干洗,洗涤费为38元(优惠后实收33.44元)。2021年1月25日,解某将衣服从洗涤公司处取回,后发现衣服严重缩水,遂即返回洗涤公司处要求处理。后洗涤公司对衣服进行了修复,但解某试穿后,发现衣服明显缩短,且袖口被拆缝,不同意取回。因在衣服洗标模糊不清是否影响责任承担、赔偿金额与洗涤费是否存在关联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导致双方协商无果,解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洗涤公司按照购买价赔偿。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首先,洗涤公司作为专业的从事衣物洗涤业务的经营者,在接受解某送洗的衣服后,应按照衣服明示的洗涤标识进行洗涤;在衣服洗涤标识模糊的情况下,洗涤公司应与解某进行联系、沟通,以明确洗涤方式。洗涤公司在未与解某联系、沟通的情况下,即自行选择洗涤方式,并因所选择的洗涤方式不当造成解某送洗的衣服损坏,洗涤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其次,洗涤公司作为经营者,主张按照普通衣物洗涤服务最高额限额进行赔偿,其必须证明已就精洗服务和普通衣物洗涤服务的赔偿差异向解某进行了提示、说明,在解某明确选择普通衣物洗涤服务后,方有适用普通衣物洗涤服务最高额限额的余地。现无证据证明洗涤公司就此向解某进行提示、说明,故洗涤公司应按照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赔偿。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衣服购买时间、送洗时间、修复后状况等因素,判决洗涤公司赔偿解某衣服损失1万余元。
法官提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包括高档衣物在内的奢侈品洗护消费逐渐增多,也让高档衣物洗护的服务市场不断壮大。在此过程中,因洗护服务导致衣物受损,产生争议不断的“高价赔偿”类纠纷时常见诸报端。此外,因该类纠纷还涉及到消费者权利保护、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划分与风险防范等问题,亦备受关注。
对于此类纠纷,作为消费者,应妥善保管购买物品的相关票据,在物品受损后及时明确受损原因、固定损害事实、积极与经营者进行磋商等。作为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前,应仔细查验物品状况,就服务所涉奢侈品信息与消费者积极进行沟通,对服务提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限制等进行提示并明确说明,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本案判决,有利于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规定,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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