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英模精神是新时代最让人感动、最让人震撼、最让人奋进的精神动力。作为全国法院英模人物的杰出代表,杨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市中院干警有感而发撰写学习心得,抒发学习英模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情感认识和心得体会。 杨军同志生前系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岗三十载,所办大案、小案,所获大奖、小奖无计,但功名利禄遮望眼,他却只说,“我珍爱法官这个职业,热爱审判这个岗位!”这该是怎样一种品格,那么纯粹,那么高洁!学习杨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我纵难掩悲痛,但更多的是,对其能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中国法治事业发展中来的无上崇敬。他走了,却留给我们一笔取之不竭的精神财富,在这里我汲取到: 杨军同志不仅是一名基层法院干警,更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在其生命的最后时刻仍牵挂着手头未尽的案件,而那句对同事的叮嘱竟成为他与这个世界的诀别。杨军同志以其三十年的工作经历为我们诠释了何为初心不改,斗志未减,他这一生经得起历史、人民以及他奉为圭臬的法律的检验,更履行了他在入党时、入职时朝着党徽、法徽做出的庄严承诺。 时值建党百年,“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今日的辉煌成就,离不开千千万万如杨军同志一般对党忠诚、甘于奉献的党员干部,而其身上流淌着的那同一条红色血脉——伟大建党精神,正是我们党的精神之源。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也将面临诸多新要求、新问题、新挑战,我们法院人更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十一个坚持”印刻于心,转化于行,终生恪守对党、对人民以及对公平正义的忠贞信仰,披荆斩棘,奋发图强。 身为法院队伍中的一员,杨军同志扎根基层三十年,始终默默耕耘,即便已身居领导岗位,行事作风却仍就如新人般谦虚谨慎。接触审判工作数月,我已知基层法院的工作往往最为辛苦、繁重,尤其是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时,我根本想象不到杨军同志肩头承受的该是怎样的压力,而他总能保质保量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在荣登所在地区办案冠军之余,也收获了包括当事人、律师在内的所有诉讼参与者的一致信任与尊重。 虽有常言道“没有密不透风的墙”,但杨军同志以其终生未办过一件“人情案”的清白履历向我们证明,保持干净底色绝非天方夜谭。杨军同志也不是没有面对过亲朋好友的请托、说情,但他总会冷着一张脸厉声拒绝,并为此立下“三不准”的家规,“不准为案件打招呼、不准接受收礼、不准打听案情”。这令我领悟到,若想干好审判工作,就要当“铁面判官”,秉公办案,凡事讲求事实和法度,不要怕得罪人,只怕没把案子办好,还得牢牢守住自己的“第一次”,徇私枉法的口子绝不能开。正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推进之际,我们当以杨军同志英模事迹为榜样,以大勇气剜骨治病,以大毅力上好清正之弦,把好廉洁之舵。 在中国,法院不仅是审判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因而我们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而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由于杨军同志所从事的刑事审判工作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因而为确保案件审理工作万无一失,并帮助受害群众早日讨回公道,他常常以单位为家,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与此同时,杨军同志还曾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接连办理多起涉黑大案,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从杨军同志的身上我感悟到,尽管审判工作有着千难万难,但只要笃信自己辛苦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不受苦,心间就会生出许多动力来,而“人民为先”这四个字就是每一名法院人心中最大的正义。“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逝者已矣,但杨军同志将其坚贞热爱、毕生奉献的法治事业的接力棒交到了我们这代青年人的手中。杨军同志的光辉事迹及宝贵精神将永化作一面镜,我必时时以其志自勉,以其行自省,将对党忠诚、敬业奉献、人民为先的品格素养继承好、发扬好、践行好,成为一名可堪大任之材,为实现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奉献小我,以不负先烈们的殷殷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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