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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4民终5413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5413号

 

郭强、郭文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莲与被上诉人张玉新、郭强,原审第三人郭兰萍、费学琪、郭文龙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张莲不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21)苏0402民初32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5413号民事裁定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