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2929号 常州市峰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常州市达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上诉人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常州市峰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29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判决。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五庭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 承办法官:翟翔 电话:0519-8557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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