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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民终5037号
常州汇通典当有限公司、凌强、孙红:
本院受理上诉人秦锬与被上诉人濮尔福、原审第三人常州汇通典当有限公司、凌强、孙红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苏04民终503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徐志娟 0519-85579879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