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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黄晓强: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常州中赫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黄晓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3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杨剑 电话:0519-8557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