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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陆江平、方国芬、方瑾芬、陈鹏旭: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黄大双与被上诉人陆江平、方国芬、方瑾芬、陈鹏旭、上海量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