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5028号
汤美华、王士成:
本院受理上诉人翟国富与被上诉人汤美华、王士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传票的主要内容: (1)开庭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一法庭。 (2)开庭时间:2022年1月12日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黄磊 电话:0519-8557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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