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4300号 谈晓春: 本院受理上诉人无锡市百文纸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谈晓春、谈晓寒、马杰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第六法庭开庭审理。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九月十日 案件承办人:尤建林 联系电话:0519-85579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