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陈赟: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一强因与被上诉人孙建芬、原审被告陈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传票(询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四法庭。 (2) 询问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银芬 电话:0519-8557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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