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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赵金花: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梁晓峰与被上诉人赵金花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5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刘敬兵 电话:0519-8557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