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4民终210号
陈建国: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徐锁海因与被上诉人常州市武进区湟里圩上登峰涵管厂、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