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邹传祥、邹业勤: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建平因与被上诉人邹传祥、周留秀、邹业勤、常州市合一玻纤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市华鼎纺织有限公司、常州市晨龙纺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询问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四法庭。 (2) 询问时间:2021年07月28日上午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银芬 电话:0519-85575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