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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高信奇: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东平与被上诉人朱久平、原审被告高信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
邮寄样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民五庭 邮编:21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