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12民初7452号
陆超:
本院受理原告徐德讯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412民初7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嘉泽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承办人:章毓 电话:0519-83313006(办)
名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嘉泽人民法庭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嘉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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