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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彩琴公告开庭时间
发布日期:2021-02-2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苏04民终968

史彩琴:

上诉人房信良与被上诉人徐建春、史彩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通知、合议庭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办法官:罗希夷  联系电话:0519-85576069

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6

 

 

 

0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