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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金大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2021-01-0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蒋金大:

    本院受理上诉人徐洪兴与被上诉人江苏鑫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蒋金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传票的主要内容:

(1)开庭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第六法庭。

(2)开庭时间:2021年3月09日上午9:30时。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

承办法官:周韵琪    电话:0519-85579826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