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蒋金大: 本院受理上诉人徐洪兴与被上诉人江苏鑫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蒋金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传票的主要内容: (1)开庭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第六法庭。 (2)开庭时间:2021年3月09日上午9:30时。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 承办法官:周韵琪 电话:0519-85579826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