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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腾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5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199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92民初1352   

秦腾: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92民初1352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张徐撤诉。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张徐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年十二月十四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唐凯       联系电话:0519-6980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