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常州中院的青年干警们积极主动走在前,干在先,怀揣忠诚、担当的赤子之心,秉持勤勉、争先的奋斗精神,用审判执行实绩践行司法为民使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落到实处。值此五四青年节,作为市中院新进入额的员额法官代表,作为砥砺行进在法治道路上的逐梦人,让我们一起来倾听他们的内心感悟吧!
民一庭员额法官 王浩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我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办好每一件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积极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在审判工作的提升上,立足本职,不忘初心,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在审理中化解纠纷矛盾,争取每一个案件都处理的有效率、明是非、显温度。 民一庭受理的案件纷繁复杂,直面社会最基层的矛盾,当事人中有轻信他人投资理财失败的老人,有辛苦忙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有因为一堵墙、一扇窗而产生嫌隙的邻里,也有为了不多的财物却反目的亲友,这些案件可能标的不大,却往往是群众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每一个案件都饱含着当事人的殷殷诉求。我始终相信,法律是善良与公正之术,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身为法官承载着践行法律威严与正义的使命,但也同样拥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内心,法官应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练达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以平和的姿态体现司法的温度,有时我们的一个笑脸、一份理解对身处顺境的人也许微不足道,但对身处诉讼漩涡中的弱势群体来说,可能就是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的绳索。 面对涉民生案件,我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虽然为此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和精力,但我明白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社会矛盾也不一定能够消解,自己多用一份心与力,当事人就多一分理解与信任,社会就多一分和谐与稳定。在每一个加班的夜晚,法理、情理、事理是陪伴自己的忠诚伙伴,与当事人的电话联系是化解矛盾的解铃绳,当事人的心结解开了,案件也就真正了结了,群众关切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回应。
民五庭员额法官 龙海阳
今年是我从法学院毕业的第十二个年头,虽然工作很忙,但是还是会经常想起:在法学院时心中的“法律理想国”现在离实现更近了吗?自己为“法律理想国”做了什么吗?不时惭愧,也不时泛起新的动力,总想做得比自己以前更好,才对得起当初立下的誓言。 案件量逐年增加,不论是出精品,还是更快地消化不断涌进法院的案件,都意味着需要更多的精力投入,更高强度的工作。庭里的领导和同事们工作氛围都特别好,我们是一个战斗的集体,我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关心。正是由于同事们的倾力配合,我在面对那么多的案件的时候,才能够有条不紊,有理有据,既考虑案件具体的情况,也考虑作为二审作为最后一道防线须发挥的作用。在办理号称“办案如破案”的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我总是在想:凡是能够标准化操作的就一定要想办法做到标准化操作。不断地通过反复地盘问当事人,让他们回忆真实的事件或者“编造”所谓的“经过”,同时,加大主动调查取证力度,不断去戳破一个又一个的谎言,还原事件本来的面目。这个过程,没有捷径,只能不断加大工作的强度,不断压缩休息的时间。虽然很累,但是,我总在想,这就是我来法院的初衷,这本身就是意义,就是价值。
执行局员额法官 张玺
我在执行岗位已一年半有余,承担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办理职能。时间不长,收获颇多,几点感悟: 一、“多动脑”:执行不要仅满足于埋头化解个案,更需要我们提高站位综合考量大局。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不应局限于眼前,“一棍子把被执行人打死”也非执行的目的。在涉及被执行人为某大型汽车制造企业的系列执行案件中,经了解,该企业在努力重整盘活,于是我力促其部分履行并引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蓄水养鱼”,更加顾全了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利于实现申请人的权益。 二、“敢动手”:“当亮剑时须亮剑,该出手时要出手”。怕得罪人被打击报复干不了执行工作;只会坐办公室当“键盘侠”干不好执行工作;缺乏一身胆气“只会文不会武”干不成执行工作。要敢于和善于使用强制性措施,以必要的铁拳头保障胜诉权益兑现。 三、“真用心”:执行结果最终取决于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我们要做的,是尽最大努力“挤干海绵里的水”;要真用心,用真心,不能装模作样“捏一捏就松手”,让执行程序“空转”。如果确实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要相信申请执行人看得到也会理解。一起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年纪大而且情绪激动,没请律师又较难沟通。常规查控措施完毕后,我多次与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向基层法院了解关联案件情况,对被执行人现场调查,最终确认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虽“终止本次执行”,但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予以了充分理解和认可。
四、“谨言行”:执行工作的目的,是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被执行人是我们工作的“对象”,但不是“对立面”,在需要时,也应当给予他们帮助与方便。不以老赖看待每个被执行人,需时刻提醒自己善意文明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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