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发生一起法官被刺身亡事件,最高院、省高院对此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的通知。
常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四个“大检查、大调研、大训练、大考核”的做法,构建特色基层人民法庭安保体系,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安保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大检查,进一步掌握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基本现状,梳理出基层人民法庭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
二深入开展大调研,针对全市人民法庭存在的八个问题,逐一开展大调研,聚焦管理智治,筑牢安全屏障,根据最高院《人民法庭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出台了《人民法庭安保工作意见》、《全市人民法庭安保工作“343”细则》,明确了安保人员配备、警用装备配备和安全工作机制、安保体系建设等标准;
三是深入开展大训练,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对基层人民法庭安保人员实行轮训,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安保技能;针对人民法庭安检技能不足的现状,8月至10月法警支队利用休息日组织教练员到各人民法庭进行送教轮训,累计开展安保培训16次,受训人员150余人次,统一规范基层人民法庭各项安保工作,特别是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四是深入开展大考核,根据中院制定的基层人民法庭安保规范化建设各项建设标准,组织对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安保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评定安保优秀和安保先进人民法庭并进行公开授牌仪式,评定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不符合就摘牌,符合就授牌。
在此基础上,根据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常州中院以薛埠人民法庭作为试点,打造一个法院院长和人民法庭庭长为第一责任人,全员安保意识强、安保力量精干、安保装备先进、风险评估到位、内外安保制度融合、安保机制健全,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安保体系,从而为人民法庭“司法为民”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2021年12月11日,常州中院组织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各人民法庭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现场观摩薛埠人民法庭的安保模式,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亲临现场指导,要求各法院充分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法庭布局、完善安保保障措施、强化职能发挥,规范统一我市人民法庭安保建设标准,有效提升全市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能力。
一、观摩金坛法院薛埠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建设成果展示。 二、金坛法院院长于立峰同志致辞。 三、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赵弋军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四、天宁法院专委兼郑陆人民法庭庭长刘丽同志作经验交流。 五、新北法院孟河法庭员额法官孙舒妤同志作经验交流。 六、金坛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孟雪辉同志作经验交流。 七、溧阳法院天目湖法庭庭长李丽同志作表态发言。 八、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同志讲话。
潘副院长指出 当前法院安保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形势严峻、困难不少。常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基层人民法庭安保建设,党组会专题讨论了此项工作并作了专项部署,通过“大检查、大调研、大训练、大考核”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
四大成果: 1、摸清了各基层人民法庭安保现状; 2、初步那建成了一支专业化安保队伍; 3、逐步增强了安保技能、防范能力和处突能力; 4、配强了安保设施装备。
五大经验: 1、形成一套先进的安保工作经验; 2、确立了安保工作的价值取向; 3、探索建立健全了安保工作功能; 4、完善了安保工作理论体系; 5、形成了内外部安保协同机制体系。
潘副院长指出 下一步法庭安保工作的重点是: 1、提高认识,更新理念。 2、夯实基础,强化保障。 3、健全机制,注重实效。 4、加强指导,上下联动。
最后潘副院长指出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事关经济行稳致远,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人民美好生活。希望全市法院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市人民法庭建设踏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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